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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两次房改,加快构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让住房改革的成果惠及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体。据统计,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累计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约50.63万套。
近年来住房制度改革大事记
2018年 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提出建立由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四类住房构成的4∶2∶2∶2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各类市民住房问题。
2019年 正按照“1+3+N”的住房政策法规体系设计,加快制定《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政府规章及配套细则,构建完善住房政策法规体系。其中,《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构建“双轨”并行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被誉为“塘朗山下最美公租房”的朗麓家园全景。
南山建工村保障房。
建设中的碧桂园荣汇花园。
住房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事关群众安居乐业,事关城市长远发展。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两次房改,加快构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让住房改革的成果惠及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体。据统计,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累计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约50.63万套。
40年来,深圳住房改革成果惠及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体,特区住房制度改革为全国住房事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也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深圳经验。
住房制度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改革创新是深圳这座城市的灵魂,深圳始终坚持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住房难题。
1988年,深圳先于全国十年,率先启动“第一次房改”,在全国房改尚无总体规划的情况下,率先拿出了一个总体性改革方案。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以住房商品化为突破口,冲破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取消了福利分房模式,建立了“双轨三类多价制”住房供应模式,有效解决了相当长一个时期全社会的住房问题,推动了深圳乃至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繁荣,为此荣获1992年“联合国人居奖”。
2003年起,深圳持续推进住房货币化、社会化、市场化。在基本实现特困及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人才和“夹心层”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构建了覆盖全社会的租、购、补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率先实现住房保障由“解困型”向“解困型与发展型并重”的转变。
2016年,深圳着手调整优化住房制度总体设计,首次明确了人才住房制度发展方向与框架,提出构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2017年,在全国率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启动“第二次房改”。
2018年,深圳发布改革文件,系统构建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4+2+2+2”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努力形成“1+3+N”住房制度体系,提出至2035年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的发展目标,努力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不断提升城市吸引力,为深圳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宜居环境,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市民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显著改善
“我是1993年来到深圳的,开始住在福田区彩田村附近的铁皮房宿舍,夏天热,冬天冷,条件很艰苦。”退休律师王宇晨告诉记者说,后来到梅林租住一套60平方米的出租房,2002年买了坂田万科四季花城商品房,面积100余平方米。5年后在南山区买了140平方米的商品房,住房条件不断改善。
40年来,深圳不断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住房总量快速增加,市民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显著改善。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之初,住房短缺严重,供需矛盾突出。经过40年的奋勇拼搏,深圳解决了城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住房建设和供应实现跨越式增长。
截至2020年初,全市住房总量增加至约1082万套(间),户均套数达到约1.13套(间),居住面积总量增加至6.12亿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7平方米,住房供需相对平衡。
7月14日,深圳恒大都会广场1850套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推出,面向全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和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公开配售。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均价为27925元/㎡,价格仅为同地段商品房的一半。
在安居房轮候库排名不到2000位的吴违林第一时间提出了网上认购。“对这个项目的地理位置比较满意,关键是价位能够承受,这次很有希望认购成功。”他说,来深圳快10年了,一直梦想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政府的保障房政策让我梦想成真。
40年来,深圳住房保障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共享改革成果。
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累计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约50.63万套,并自2006年起,连续13年对全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实施应保尽保。
近年来,深圳还不断加大住房货币补贴力度,2013-2019年,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约1.22亿元,切实解决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自2010年开始,深圳全面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到目前共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约43.96亿元,惠及56.33万人次。
2019年,全市面向公租房轮候册残疾家庭配租出行、生活便利的地铁上盖及临近地铁站的公租房300套,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定向配租公租房1200套,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配租公租房4120套(含产业园区配套宿舍),让各类市民共享改革成果。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
今年3月20日,正值疫情期间,龙华区住建局、龙华区卫生健康局、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共同举办医护人才住房交付仪式,向六家医疗机构交付80套人才住房,支持医护人员们心无旁骛投入抗疫工作。
据悉,这些房源全部精装修,家具家电配备完整、生活配套齐全、地理位置便利,距离地铁站及各个医疗机构非常近,租金只有市场价格的1/3,真正实现了“拎包入住”与“步行上下班”,受到了各个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普遍欢迎。
在努力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的同时,深圳进一步满足广大市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新需求。改变“保障房就是低端房”的既有观念,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住房工作格局,持续提升居住品质。
2006年,梅林一村项目获得国际最适宜人居社区银奖;2010年开工建设龙悦居保障性住房项目,率先创新采用代建总承包模式、工业化技术,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现宜居和绿色理念的有机结合。
目前,备受关注的新时期公共住房典型范例长圳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开发建设。该项目致力于打造成为“三大示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的综合示范工程、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工程、国家可持续议程示范城市的示范小区),“八大标杆”(公共住房项目优质精品标杆、绿色建造标杆、装配式建造标杆、全生命周期BIM技术应用标杆、人文社区标杆、智慧社区标杆、科技住区标杆、城市建设领域标准化管理标杆),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美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提升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十八大以来深圳住房制度改革领域新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公共住房建设,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促进实现全体市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2012年,深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 “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房保障由“解困型”向“发展型”的转变,使广大“夹心层”家庭看到了希望,增强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凝聚力。
2013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实行居民“诚信申报”,政府“资格后审”、“动态核查”,保障性住房“轮候分配”、“租售分配”效率大幅提高,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和以需定建机制基本形成。
2016年,深圳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制度总体设计,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创新推出人才住房,构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住房保障体系。
2017年,深圳启动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于2018年8月出台《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按照市场商品房40%左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占20%左右的供应结构,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4+2+2+2”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目前,《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政府规章,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正按程序提请市委审议,并同步推进49项改革配套政策及配套工作,初步构建“1+3+N”的住房制度体系。
多主体多渠道建设筹集公共住房,快速增加住房总量
近年来持续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加快解决市民住房问题,明确八大供应主体、探索六类(十五种)建设筹集渠道。
2016年起,大胆创新、突破土地紧约束瓶颈,通过新供应土地、产业园区配建、城市更新配建、棚户区改造、社会存量住房租购等多种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至2019年,已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35.34万套、供应16.98万套,2020年计划建设筹集8.1万套、供应约3.2万套。“十三五”期间全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筹集总量与供应总量预计分别是“十二五”的2.4倍、1.8倍。
不断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十八大以来,深圳相继出台关于人才住房的系列文件,将住房保障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才群体,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解决人才对住房的后顾之忧。
实施人才安居政策以来,全市共面向华为、腾讯、富士康等4100家企业,定向配租人才住房近7万套,惠及超过15万人。鼓励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人才住房,共新增住房约2.2万套。同时,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以“租、售、补”结合方式让越来越多人才安居乐业,不断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助力营商环境改善。
持续提升公共住房品质,促进住房领域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住房总量供需平衡的同时,深圳积极改变“保障房就是低端房”的既有观念,持续提升居住品质。
坚持高标准规划,突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优化公共住房的规划布局,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 要求,完善周边的交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
坚持高品质设计,提升公共住房建设标准,通过举办公共住房户型研究设计竞赛等活动,提升户型设计水平,细化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
坚持高水平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实现公共住房的绿色低碳发展。
40年住房制度改革大事记
1988年
——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召开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公布房改方案以及九项配套细则。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补充方案》。
1989年
——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居屋发展纲要》,提出在特区建立“双轨三类多价”住房供应模式。
1990年
——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房改指导思想与办法》,决定企业职工实行全成本房价买房。
1991年
——获得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深圳市住宅局1992年度人居荣誉奖。
1993年
——深圳市住宅局将福利房“二次分配”。
1999年
——出台《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2003年
——出台《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
2006年
——出台《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出台,成为深圳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07年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深圳“高、中收入家庭购买市场商品房,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住房,夹心层租住周转房,高级人才、归国留学生租购高级人才和留学生公寓”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框架。
——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6-2010)》,这是深圳市第一次专门就住房保障工作制定五年发展规划。
2008年
——出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住房保障配套文件。
——出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
2009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颁布实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2010年
——出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用地、资金、价格、准入、退出以及监管机制等作出了规范。
——出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的保障类型,将广大处于“夹心层”的人才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是首个相对系统的人才安居政策文件。
——出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深圳市正式建立。
2011年
——修订并发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出台《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出台《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012年
——出台《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率先在全国提出了“保障房封闭运作”“盘活存量土地和住房”“诚信申报、轮候分配、资格后审”以及“引入社会力量强化保障房管理”等创新举措。
——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
2013年
——根据国家要求,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出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建立公租房等轮候库。
2014年
——将《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修订为《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与、租住公租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2016年
——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加大中初级人才住房政策支持,给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等人才安居措施。
——出台《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首次正式提出“人才住房”概念,并将人才住房覆盖范围拓展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以及列入深圳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
2018年
——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提出建立由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四类住房构成的“4∶2∶2∶2”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各类市民住房问题。
2019年
——正按照“1+3+N” 的住房政策法规体系设计,加快制定《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政府规章及配套细则,构建完善住房政策法规体系。其中,《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已完成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